部门概况

  天津工业大学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归口管理部门,负责全校实验室资源共享、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品和化学品管理、实验技术队伍管理,实验教学条件保障等相关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。

  部门职责如下:

1.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校实验中心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;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和完善学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,并组织执行、监督、检查和评估。

2.负责指导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实验室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撤并调整及考核评估工作,检查、督促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。

3.负责实验人员队伍建设,做好实验人员的定编、定岗、聘任、考核等工作。

4.负责指导学院(系、所)做好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,做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的申报、建设与评估验收与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支持工作;会同教务处做好本科教学评估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、双创教育基地建设与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支持工作。

5.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及政府专项建设项目的立项、调研、论证(可行性、必要性及安全风险评估)、过程管理、验收和效益评价;负责组织实验室年度考核工作。

6.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院级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。负责危险品和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。负责学校教学、科研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、储存、使用、废弃处理等全过程的统一监督管理;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;负责对易制毒、易制爆等化学药品的集中采购和监管;负责学校教学、科研单位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处理预案和演练的监督指导。

7.负责实验室管理处职责范围内的专项经费管理工作。

8.负责学校实验室管理各类报表的统计、汇总及上报工作。

9.作为分析测试中心的主管部门,负责分析测试中心的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和运行工作。

10.负责对科研中心用房分配、安全等统筹管理。

11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