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6-01-04浏览次数:10

各相关二级单位:

按照教育部和市教育两委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部署,针对本学期岁末年初和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,各相关二级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,结合本单位专业学科在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工作特点,在实验室使用实情的调研分析研判基础上,按照“谁使用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压实层级安全责任,落实到具体实验室、具体岗位和人员,将责任落实到执行上,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计划和工作安排,执行到位并强化如下几方面工作:

1.做好各类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,强化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

各相关二级单位参照《天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津工大〔202342号)、《天津工业大学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》(津工大党〔202576号)等制度的要求,严格落实寒假期间实验室的人员准入,做好实验安全风险评估。要熟悉应急事故处置流程,强化应急处置能力;学生开展危险性实验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方可进行;严禁脱岗实验,严禁脱岗运转仪器设备,实验结束后确保关闭设备、水、电、气、门窗等。

2.做好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

各相关二级单位要对可能出现的大风、极寒等极端天气提前做好应对工作,注意实验室相关设备设施的防冻保暖,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置。

3.加强各类危险源的管理

切实梳理掌握本单位可能涉及的危险化学品、自制实验设备、病原微生物、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,做到底数清,全流程各环节规范化管理,完善应急处置方案,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。

4.做好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和安全检查

按照分级分类的实验室管理要求,将当前和寒假期间日常检查、巡查与重要部位和重点风险源的管理结合起来,及时发现整改隐患,制止不安全操作,因假期力量不足等原因不能整改的,要在确保不会进一步发生危险和事故的前提下,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停用实验室,待开学后及时整改。

5.强化值班值守

各相关二级单位要明确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人员,熟悉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,每日巡查本单位所辖实验室;开放的实验室需指定实验室安全值班员,进行日检查,保持通讯畅通,能够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情况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实验室管理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6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