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二级单位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重要论述精神,按照《市教委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<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>宣贯工作的通知》津教安函[2023]2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,学校将请相关专家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知识培训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解读
二、参加培训人员
相关二级单位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、实验室责任人代表等
三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2023年11月10日上午9:30-11:30,会议中心第七会议室
请已报名参加本次培训的师生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并签到,有序参加培训。
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
2023年11月9日